公诉机关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某某,男,1973年12月4日出生,黑龙江省木兰县人,汉族,初中文化,无业,群众,户籍地黑龙江省木兰县,住河北省涿州市。2006年1月23日... 查看详情 >>
案例点评:因房屋限购政策的影响,环雄安新区周边的区县非本地户藉房屋买受人购买房屋几乎都受到了限制。该政策属于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房屋买受人因此经而丧失了购房资... 查看详情 >>
2017年7月23日,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某小区房屋一套,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付了首付款217057元、团购费50000元,共267057元。合同中约定该房屋为70年大产权,五年内办理... 查看详情 >>